为顺应高等教育的国家化发展趋势,增进本校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全面发展型人才,不断提高学生国际交流的层次、水平和成效,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出国(境)访学交流活动,请广泛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优秀学生积极参与访学交流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访学目的
1.积极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
2.通过可持续的访学交流,逐步吸收国外高校的优秀办学经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国际声誉。
二、访学时间:2013年12月-2014年6月。
三、参加对象
浙江海洋学院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爱校,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无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圆满完成访学交流任务;
3.家庭有一定经济基础,能够提供访学所需费用。
四、预设访学路线及经费预算
出访地 | 初步预算时间(天) | 初步测算经费(元) |
香港、澳门 | 5 | 5000 |
韩国 | 5 | 5500 |
新加坡 | 5 | 5800 |
台湾 | 6 | 6800 |
澳大利亚 | 8 | 15000 |
注:以上出访地为初步打算,学生在填写报名表时也可按照自己意愿填写意向出访地,但最终以实际组团成功为准;经费测算为初步测算,实际经费以组团成功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五、经费支出:由学生本人自理。
六、选拔程序
选拔分学生报名和面试选拔、公示确定三个阶段。
1.学生报名:学生根据个人意向和家庭的经济情况,慎重考虑确认后,再认真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生报名表》(附件1),并报所在学院学工办,学工办对报名学生进行条件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2.面试选拔
学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报名名单汇总后,由学校组织的面试专家组适时安排学生进行面试,选拔产生各个出访团队的学生名单,报学生处。
3.公示确定
学生处将选拔后的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定,确定最终的出访学生名单。
七、材料报送
学生须将《浙江海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生报名表》于11月11日下午16:00前报到文理科楼133学工办(联系人:李凡,电话:681667),学院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管理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浙江海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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