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承编舟山群岛新区首个海域基准价通过验收

    10月22日,由管理学院教师崔旺来教授主持的《舟山市定海区海域使用权出让基准价核定报告》、《舟山市普陀区海域使用权基准价核定报告》、《岱山县海域使用权基准价核定报告》和《嵊泗县海域使用权基准价核定报告》四个项目顺利通过验收。验收会由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刘志刚主持,来自省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海洋勘测设计院、舟山正润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验收组对四个项目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四个县(区)《海域使用权出让基准价格》符合《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和舟山群岛新区开发实际,标志着舟山市公开出让海域使用权全面启动,为逐步推行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优先保障舟山群岛新区项目建设用海奠定了坚实基础。四个县(区)《海域使用权出让基准价核定报告》是我校海洋管理学科服务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实质性成果,标志着我海洋管理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