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8455新葡萄场网站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和《关于举办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浙教办学〔2017〕20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我校定于2017年3月--5月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同时也为第三届浙江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九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2017中国青年互联网创业大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选拔优秀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1.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主办,8455新葡萄场网站承办。竞赛实施办公室设在8455新葡萄场网站,负责竞赛的报名、组织、选拔等工作;

2.大赛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校内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3.各学院成立竞赛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参赛动员、作品选拔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竞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一般不超过5人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每位同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鼓励低年级同学参赛,负责人为研究生的创业项目,项目成员须有本科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大赛安排

本次竞赛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报名阶段

下发竞赛通知、文件材料。由各学院把关择优选出本院参赛作品。各学院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设上限,鼓励多报,特别是创意性、创新性较强的作品以及创业性较强的毕业生实践类作品。

1.报名时间:3月20日至4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创意组的团队请填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报名表(创意组)”(详见附件1)和创业计划书;报名初创组的团队请填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报名表(初创组、成长组)(详见附件2)和创业计划书。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还应包括相关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证书、著作、论文、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佐证材料。

报名表和创业计划书请于4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zsfqm@163.com,纸质材料上交至8455新葡萄场网站学工办文理楼202-1,徐同学669170 。

为争取省赛名额(各校省赛推荐的名额是根据各校网上系统报名参赛队伍数和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工作情况确定),报名团队数量要求:经管学院至少推荐5支创意类和1支实践类团队;船海学院、港航学院分别至少推荐3支创意类和1支实践类团队;其他学院至少各推荐2支团队(类别不限);上不设限

3.各参赛团队网上报名。待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第三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后,再根据通知要求,告知各参赛团队网上报名具体形式。

(二)评审、总结、表彰阶段

时间:4月20日至5月初

1.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2.组织进行答辩或展示;

3.公布获奖名单。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1组、一等奖4组、二等奖8组、三等奖若干,视竞赛参赛情况和结果,酌情调整。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第三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九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2017中国青年互联网创业大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

八、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广泛宣传动员,严格规范、精心组织安排,为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支持。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未尽事宜,请与竞赛负责人联系:

8455新葡萄场网站学生联系人徐同学669170;

8455新葡萄场网站方奇敏老师662167;

创新创业学院陈锦阳老师685717。

 

附件1:8455新葡萄场网站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

业大赛报名表(创意组)

附件2:8455新葡萄场网站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报名表(初创组、成长组)

 

 

 

创新创业学院

8455新葡萄场网站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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